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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工作
南宁学院先进班集体、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
2022-04-27 20:54:32  来源: 浏览:

为在学校开展“比、学、赶、帮”活动,学先进,促后进,建设优良校风、学风,提高教学质量,培养高素质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,特制定本办法。

一、评选条件

(一)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:

1.班委会和团支部组织健全,班会和团支部生活正常,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,密切联系群众,热心为集体服务,组织和带领全班同学完成学习任务和学校(含团委、学生会)交给的各项工作。

2.有积极上进,遵纪守法,热爱集体,团结友爱的良好班风。积极开展“学雷锋、创三好”、创建文明教室、宿舍、校园及各项社会公益活动,班级获得“文明寝室”称号宿舍成员数达到60%以上的,才具有“先进班集体”参评资格;全班同学自觉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,遵守公民道德规范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,维护公共秩序,爱护国家和集体财产,讲究环境卫生,无政治、安全事故,无伤亡安全事故,无打架斗殴、赌博、打麻将等违纪现象,无违纪处分记录。

3.树立勤奋好学,刻苦钻研的学风。课堂纪律良好,出勤率保持在95%以上,及格率(不含补考及格)不低于85%。班总平均分70分(含体育分)以上。考试纪律良好,无作弊现象。

注:班级总出勤率=(1-班级总缺课课时数/班级总人数×总课时数)×100%

及格率=(1-学年考试(考查)科目未及格人数总和/班级总人数×学年考试(考查)科目总数)×100%

4.积极开展校园文化活动,努力完成校团委、学生会组织开展的课外活动任务。

5.积极锻炼身体,参加课外体育活动人数保持占全班人数95%以上。

6. 在各类创新创业活动表现突出班级优先推荐。

(二)三好学生评选条件:

1.政治思想好

1)努力学习马列主义,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和形势政策学习,有较高的思想觉悟。

2)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拥护党的基本理论、基本纲领、基本路线。

3)模范地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,遵守公民道德规范,遵守《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》,遵守学校管理制度。没有违纪行为;讲文明、懂礼貌,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,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。

4)顾全大局,关心集体;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;帮助后进,助人为乐。

5)艰苦奋斗、勤俭节约,爱护公共财物,不浪费水、电和粮食。

2.学习成绩好

1)热爱本专业,具备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奋发学习的精神,认真学习每一门课程,各考试、考查科目无补考现象,学期各科考试、考查总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30%(含30%)。

2)知识面较广,基础理论扎实,理论联系实际,有独立分析,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。

3)积极参加社会调查和生产实践活动,并能写出较高质量的调查报告。

4)认真听课,没有无故迟到、早退和旷课现象。

5)本、专科学生积极参加各类资格考试,通过全国英语等级考试,计算机等级考试或本专业相关资格证认定考试者优先参评。

6)积极参加各类创新创业活动,表现突出的优先推荐。

3.锻炼身体好

1)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健康的体魄,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内外群众性文娱、体育活动。经常自觉参加课外体育锻炼。

2)注意个人和公共卫生。

3)体育课学年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。

(三)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

1.本学年度担任班委会委员,校、学院学生会干部,班团支部、学院分团委委员、校团委委员,各党支部委员,各学生团体正、副会长(理事长)、秘书长,具备“三好学生”政治思想好、锻炼身体好的评选条件(其中体育课学年平均成绩75分以上)学习成绩各考试、考查科目无补考现象,总平均分(含体育课成绩)达到75分以上(含75分),通过全国英语等级考试,计算机等级考试或本专业相关资格证认定考试者优先参评。

2.工作积极主动,办事认真负责,实事求是,坚持原则,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,在群众中起模范带头作用,群众威信高。

3.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工作能力,关心集体,顾全大局,热情为同学服务,倾听群众意见,与其他学生干部密切配合,团结协作,积极组织同学参加学校各项活动,成绩显著。

4. 积极参加各类创新创业活动,表现突出的优先推荐。

二、评选比例

(一)评出的“先进班级”不超过本学院班数的20%。

(二)评出的“三好学生”不超过本班人数的10%。

(三)评出的“优秀学生干部”不超过本班学生干部总数的30%。

(四)既满足“三好学生”条件又满足“优秀学生干部”条件的学生,可分别评定,同时享受两种荣誉,计算评选比例时均各占名额。

三、评选机构及评选程序

(一)各二级学院成立评选小组,负责组织开展本学院评选工作。学校成立由学工处、各二级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组成的评委会,负责全校的评选工作。

(二)班组根据评选条件提名,全班民主选举,确定推荐名单,填报申请表。经二级学院评选小组审核,在学院内公示三个工作日,无异议并签署学院意见后,报学校评委会审定。

(三)凡评上先进班级、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者学校予以表彰,颁发荣誉证书,优秀事迹材料归入本人档案。个人所得荣誉作为参评优秀毕业生的依据。